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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应笑着道,「王爷厚道,真是孙邑这小王八蛋的福气。」

林逸笑着道,「也委屈这傢伙了,都是放着好好地日子不过,跟着本王来受罪的。」

于情于理,他都有责任让这些手底下的人跟着过日子。

光是自己一个人好,并不算好。

中午的时候,刚吃好饭,便得到通报,白云城乡绅梁根和邱武进各自带着八万两贽敬求见。

林逸自然做了一番热情招待。

下晚,太阳刚刚落山,又迎来了大地主邵庆。

至此,每日送礼的不断,这些人好像商量好似得,每个人都是八万两。

短短五日,林逸便收到了近九十万两银子。

明月望着满屋闪闪发光的金银珠宝,终于明白了她们王爷说的一顿饱和顿顿饱的意思。

「以后谁敢再和老子说三和穷,老子第一个不同意。」

林逸着实有感而发。

这些乡绅地主的富裕程度,完全超出了他的想像!

不过,想通后,他也可以理解,这些人世代盘踞于此,基本没有几个是干净的,要么是海贼出身,要么干着盐枭勾当,甚至还有偷偷摸摸与南洋做海贸的。

一连三日,没有再上门,林逸以为再也不会有人登门的时候,一辆轿厢马车停在门口,身后是一长串抬着箱子的仆人。

二十万两!

「快!」

林逸喜出望外,「请进来,把本王的上好龙井给沏上。」

端坐在椅子上后,一个一袭白衣的女子印入了他的眼睑。

看着那张让人窒息的脸,他瞬间想到了一个词:风华绝代。

为什么他不知道三和会有这么样一个女子!

可惜宋城不在,要不然林逸肯定会狠狠的踹上一脚!

情报失误!

第50章、没了面子

鲁迅先生说:穷措大作富贵诗,多用些「金」、「玉」、「绵」、「绮」。

林逸一直深以为然。

他现在要是用明眸皓齿、闭月羞花、沉鱼落雁这些词来形容这个女子,那就真的显得自己没见识了!

可是,抠破脑袋,也找不出来合适的词。

瑰姿艷逸?

仪静体閒?

还是自己没文化!

女子一步一履间都是那么从容不迫,缓缓地走到林逸近前后,屈膝欠身道,「小女子杜隐娘给王爷请安。」

林逸没有计较他跪不跪,毕竟人家出手就是二十万两。

看在钱的份上,这点面子是要给的。

「不必多礼,请坐。」

稍微失神后,就把目光从对方身上收了回来,然后端起了茶杯,轻抿一口,平復了一下激盪的心情。

答应自己!

这辈子无论如何都不做舔狗!

他是白云城之主,三和之王!

一点要有出息!

「谢王爷,」

杜隐娘坐下后,笑着道,「久闻和王爷大名,小女卑微,不敢唐突了王爷,未曾来参见,还望王爷海涵。」

「杜姑娘,出手大方,倒是弄得本王不好意思了,」

因为杜隐娘未冠夫姓,那么就意味着还未嫁人,林逸的心情不免有点小高兴。

不过脸上没显出来,语气上倒是和蔼,「本王不喜欢拐弯抹角,有什么事情就直接说吧。」

「家父杜三河,小女子是代家父来请罪的,」

杜隐娘撩起罗裙,缓缓地跪了下来,「望王爷饶恕家父的不知之罪!」

「杜三河?」

林逸看向洪应。

洪应轻轻地摇了摇头。

他也不知。

杜隐娘伏身道,「月前有一伙人,带头的人叫沈初,与家父发生衝突,说自己是和王府侍卫统领。

家父岂能容忍有人假借王爷名讳,损王爷威名,盛怒之下给捆了。

慎重之下,家父还是派人来白云城打听,这被抓之人的特征相貌,与和王府侍卫统领沈初确实相像。

小女刚进白云城,又做了一排查,终究确认,这人确实是沈统领。」

「原来是你们抓住了沈初。」

林逸的脸上火辣辣的疼。

他娘的,太不给面子了!

王府侍卫都是腰牌在身的,眼睛都瞎了?

而且,居然还敢上门,这胆子未免太大了些,不把他放在眼里。

这是示威?

「还望王爷宽恕,小女子已经派人送来了沈统领,想必马上就到了,」

杜隐娘跪直了身子,「沈统领毫髮无损,还请王爷放心。」

话音刚落,孙邑小跑了进来。

林逸不等孙邑说话,便看到了走进院子里的沈初和一众侍卫,未进屋,齐刷刷的跪在了院子正中间。

他们身后还有七八个人,笔直的站着,到处张望,一看就是桀骜不驯之辈。

林逸朝着孙邑摆手道,「带着沈统领下去好生歇养。」

孙邑又小跑出去,在沈初面前低声说了几句,沈初朝着林逸方向忘了两眼后,头更低了,继续一动不动。

「杜姑娘起身吧。」

林逸把茶盏放下,站起身后,伸了个懒腰,走到门口。

「王爷,属下无能!」

沈初一时间泪如雨下。

「技不如人,不丢人,」

林逸笑着道,「大老爷们灰心丧气,才叫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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