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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独占金枝 作者:漫漫步归

他活了大半辈子就不是什么有志向的人,更是没想过为人称颂、名留青史什么的。可昨儿被姑苏百姓这么一夸,嘴上说着无所谓,不在意,可一整晚还是兴奋的没有睡着。

这被百姓夸讚的滋味原来是这个样子的吗?吴有才顶着乌青眼坐在床上发呆:还……还挺开心的,比字写的大有进益更叫人开心呢!

待到洗漱完,换上了崭新的姑苏县令,哦不,是代县令的官袍,吴有才整了整官帽,看着铜镜里的自己转了两圈,而后出了门。

走入县衙办公的屋堂,原姑苏县衙的几个小吏早已等在那里了。

新官上任三把火,眼下对着这位新上任的「县令」哦不,是「代县令」,县衙的小吏们都有些忐忑。

他们听说「吴有才」这个人已然好多年了,不过以往都是作为「摸鱼」的典范被提及的,是以过往也未在意过这个摸鱼的吴大人。

直到这位突然顶上了姑苏代县令的位置,摸鱼多年的吴大人摇身一变,成了整个江南道数一数二的「好官」,这样突如其来的转变着实把大家惊的不轻,却并没有留给大家多少反应的工夫,这位吴大人人就已然到县衙了。

昨日吴大人更是在县衙门口「不畏强权」了一把,此事在姑苏城中已经传开了。

杨家当了多年的「姑苏土皇帝」,虽然没做过什么欺压百姓的恶事,可还是耐不住总有人看不惯杨家的做派的。

眼下吴有才的做法显然正中了这些人的下怀,是以如此一来,吴有才就成了这些人的表率,很受这些人的追捧。

毕竟在看得惯和看不惯之间总要选一个的嘛!

先前的大人同杨家交好,这位新上任的吴大人显然与上一位截然不同。

果不其然,看到一众小吏,打了个招呼过后,吴有才便开口了:「把杨家先前告烟花周的卷宗拿来本官瞧瞧!」

姜四小姐可是告诉过他了:他来姑苏主要处理的就是杨家同烟花周的事,自然不能忘了。

见吴有才一坐下就提及此事,众人忍不住暗道了一句「果然如此」!

这一来屁股还没坐热就对上杨家了。

小吏不敢怠慢,连忙把一早准备好的卷宗递了过来。

「吴大人,卷宗都在这里了,杨家告烟花周手艺不精以至于烟花失火烧了别苑……」

「别苑没有烧吧?」吴有才听到这里连忙开口打断了小吏的话。

姜四小姐的事就是他的事,中秋烟花大会一事姜四小姐也算半个亲历者,吴有才当然相信姜韶颜口中说出来的话。

姜四小姐明明说了,别苑没有被烧到。

「对,对!」被吴有才打断的小吏连忙改口,干笑道,「烧了几支竹子,没烧到人也没烧到别的地方!」

「哦,那就是损失了竹子!」吴有才捏着卷宗对小吏说道,「别苑没有事,人也没有事,」说到这里,吴有才忍不住蹙眉,「那烟花周不肯赔竹子钱?」

几颗竹子倒也不贵,就算他没有多少俸禄的都赔得起,烟花周做了那么多年的烟花难道不肯赔钱?

那倒不是!

小吏闻言,互相对视了一眼,记起了最开始去烟花周的烟花作坊抓烟花周时的情形,道:「那烧毁的竹子换成市价统共指十两银子,烟花周表示愿意赔偿纹银千两……」

「十两银子赔千两?」吴有才再次开口打断了小吏的话,不满道,「那怎么行?放高利都没那么狠的,杨家想抢钱不成?」

这些时日因着姜四小姐,他同钱三也算走得近了,是以对高利的规矩也有些了解,一百倍的赔偿钱三看了怕是都要惊呼「这是抢钱」了。

小吏:「……」

这话……怎么听起来这般有道理呢?

可一开始烟花周要赔偿的时候他们怎会觉得是便宜了烟花周呢?

「按大周律法,顶多三倍赔偿,所以赔个三十两得了!」吴有才拍板说道,「多大点事,就他杨家贵人事多,揪着人不放!各退一步,相安无事不好吗?」

「就跟杨家那小姐一会儿要进京一会儿不进京一个样,他们事情怎的那么多?当这姑苏衙门是他杨家开的不成?还得围着他杨家转吗?」

不等小吏再次开口,吴有才便喝道:「你们去同杨家说说,这件事要不就这么结了!」

小吏:「……」

虽然感觉怪怪的,可吴大人的话……竟奇怪的叫人挑不出什么错处来。

因着昨晚「一战成名」的姑苏县衙门口早已等了不少人了,待到大清早的衙门大门一开,小吏带着吴有才的命令出衙门时便撞上了一众等候多时的百姓。

「怎么样?怎么样了?」百姓簇拥着围了上去,转眼的工夫就把几个领命去杨家的小吏团团围住了。

小吏对视了一眼,想到出门前吴有才没有吩咐「保密」这种话,是以爽快的把大清早吴有才吩咐的话尽数交待了。

「吴大人说了,伤了什么赔什么。杨家别苑伤的竹子市价十两,按大周律法,最高三倍赔偿就是三十两,问杨家要不要接受!」小吏大声说道。

这话着实将一众围观的百姓惊到了,可细一想,却又揪不出什么问题来。

眼看百姓愣在了原地,小吏也未磨蹭,出了人群,匆匆去杨家商议去了。

待到小吏走后,回过神来的百姓一阵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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