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断的洽谈中,达成了初步协议。
新成立的公司总资产为二十亿。
张斌出资三个亿,占15%的普通股,剩下的十七个亿,由王海军和刘树清共同出资。
就这样,还是王海军和刘树清慎重考虑的结果,二十个亿的投资,对他们来,也是一个不的投资了。
他们也不全是相信张斌,而是他们对这一个行业的看好,他们觉得,这个行业肯定会赚钱,就看你怎么操作了。
可是如果仅仅是这样,张斌是不会同意的。
因为明显他吃亏了,他虽然没有钱,但是他脑子里面的东西很值钱,甚至远远比三个亿值钱。
于是在张斌的不断要求下,三人再次协商之后,决定以十个亿的资金,提前出售给张斌10%的优先股以及0%的普通股。
也就是,张斌必须要在三年的时间以内,给公司提供十个亿的资金。
在这之前,张斌只能享有10%的优先股,其他股权由王海东和刘树清暂时行使,等到资金全部到位,才能够享受全部的45%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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