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事,我解释不清,纵使解释清楚了,恐怕也不会有人相信我。但绝不是你想的那个意思。」
「皇上没有说出来,怎么便确信了我不会相信?」
这可是你硬要听我「胡言乱语」的。
谢宣心中想道。
出于不知道还剩几日可活命的心态,在无人知晓的山林,他将憋了十几年的故事,认真说了一遍,本以为赵彻听到中途,便会拒绝聆听,会认为煜朝皇帝已经因失权而疯癫,不愿面对事实,捏造出这些故事。
但是并没有,赵彻将整个故事从头听至了尾。
快要入夜之时,马车也已停了许久,今晚的歇息处,似乎就是这片山林了。
谢宣与赵彻分隔两侧,各坐一角辕座,他早饿过了头,此时只觉得困意袭来,脑袋枕着车厢,一隻眼睁着,另一隻眼快全部闭上。
这时候,赵彻忽然问他:「能吃野味吗?」
「吃过野外烤的鱼。」谢宣回过神,想了想,「算吗?」
赵彻眉一挑,极会捕捉言语中的信息量:「谁烤的?」
谢宣不服:「你不相信我会烤鱼?」
赵彻看着他,什么话没讲,神情却已经告诉他,他完全不相信。
谢宣没趣地扭回头去,承接上文:「话本的主人公烤的。」
这话说完,赵彻跳下车,一溜烟不见,再出现时,竟真抓了只野兔回来。
谢宣瞧它稀罕,跳下车来看。
赵彻揪着野兔耳朵,这野兔体色浅灰,后右腿中了一镖,另外三条腿,依然在使劲扑腾。稍一放鬆,兔耳滑落,野兔落了地,要逃跑,但因伤了一条腿,行动迟缓,谢宣想躲开,竟变相叫它撞上了自己的腿。
谢宣抱起野兔,将扎着它右腿的镖取下。同一处,赵彻就地找了几根木头,正欲架柴生火,他抬头看了小皇帝一眼,后者将脑袋低下,避开他的目光,却将怀里的兔子抱紧了。
赵彻直接道:「你想养这隻兔子?」
谢宣愣了愣。
赵彻的话只能算说对了一半,这隻野兔对生的渴望极为强烈,求生一事,谢宣最能感同身受,自然不想这隻兔子死掉,至于养不养它,他不曾想过。
但谢宣还是点了点头。
一日后,晋安郡城街。
晋安郡内鲜有外乡人至此,今日却稀罕。日薄西山时,有一骏马进城,马上有两人,一男一女,举止亲密,瞧着是对少年夫妻,二人在城街走走停停,引起许多注目。
城街已至,赵彻翻身下马后,伸手想拉还在马上之人。
谢宣没伸手,身上穿着裙子,他只敢小声说话:「我能留在马上吗?你去打探消息,我等你回来。」
赵彻毫不买帐,道:「你会骑马,想偷偷开溜?」
一下子被戳穿小心思,谢宣百口莫辩,只能伸手,将怀中灰兔放在马背上,让赵彻将他抱下来,等落了地,赵彻抓起兔子耳朵,将它塞回了谢宣怀里。
谢宣看得心悸,可顾忌周围人,只能小声埋怨:「它还有伤,你不能温柔些吗?」
赵彻拉着缰绳向前,当着众人音量不减,答非所问:「夫人,我方才抱得不够温柔吗?」
作者有话要说:
大概十章内完结,死个男人,让话本主人公出场娶老婆。差不多就结束了。
第104章 叛军
晋安郡贫困, 民风淳朴,又值邻县战时,街头摆摊的人少之又少。
穷郡突临少年夫妻, 多半是逃难来的。想到此处, 同样面临贫困窘境的郡民,难免忍不住回头,个个都想将二人面貌瞧上一二,好作收摊回家时的谈资。
况且这谈资中的女子貌美无比,不施粉黛,素着一张面孔, 不喜不怒, 仪态有仙子之姿,一点不像逃难的, 可她如今又当真在晋安这僻壤地,不曾有假。
如此一来, 几人一面收摊,一面已将悽美忠贞的爱情故事自作主张编好了。
两鬓斑白的老翁弓着背,蹲下半个身子, 往背篓装卖不出的最后两捆干菜, 预备回家时, 将家中珍藏的最后半坛酒收拾出来,掺一半水, 就简陋的餐食一併吃了。
「这干菜还卖吗?」有个声音从头顶传来。
「卖的, 卖的!剩两捆,两文钱拿走吧。」
百姓贫穷, 老翁生意做得艰苦, 平日剩两捆三捆已是走了狗屎运, 今日倒叫他踩了两次狗屎,竟掐点卖光了。
他抬头,看立在摊前的外乡人。
一男一女,伸手接干菜的是那脖颈有刀伤的男子,问话的是方才频频惹人注目的貌美女子。
那女子音色特别,介于男女之间,二者皆不像。
男子接过干菜,置于鞍袋里,袋里还放了一隻灰兔,身量短小,比较家兔,模样要潦草许多,更像野兔。放置完干菜,他往里取了一贯钱,放入老翁手里,惹得老翁慌忙摇头推拒。
「……用、用不了这么多!」
「别急着还回来。」男子蹲下身,「我有事要与你打听,这是酬劳。」
老翁抓着沉甸甸的钱币,仍觉心虚:「我一辈子没读过书,大字不识几个……公子要打听消息,不、不该找我啊!」
男子却认准了他:「大约十五年前,晋安郡是不是有位姓宁的官家?」
日头将落,赵彻寻了家容许夜宿的酒馆,酒馆十分小,除去老闆,只剩一位做事的伙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