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喻继续说:「母女俩关係从来就没好过,彭文艷处处省吃俭用,根本就不太关心薛蕙死活——薛蕙不是隔壁的租客,她暑假原本不想回家,但彭文艷怕她在外头花钱,所以就把她叫到庄家来。
「结果薛蕙一来二去就跟隔壁的三个女生熟悉起来,她哪愿意住在庄家那种垃圾堆里,于是就搬到了隔壁——这样也好,既不占庄永喜家的地方,还不用掏钱,彭文艷当然愿意了。
「她怕薛蕙点外卖花钱,就每天早中晚都给她送吃的,这就是她为什么能随便出入隔壁的原因。」
「隔壁三个女孩不讨厌她吗?为什么能容忍她进自己屋子?」
「你想错了,」沈喻笑笑说,「因为女生们根本没有讨厌彭文艷,相反,她们还有点儿依靠她。」
第555章 执念
这下子彻底把我搞晕了。
在小区里,彭文艷不能说是臭名昭着,也早就沦为人见人厌了。无论是居委会大妈,还是周围的邻居,没有一个人待见她。沈喻说隔壁的女生依靠她,又是几个意思?
沈喻刚要解释,只听闻廷绪在远处大声喊我。
「桩子,沈同学,你们过来一下!」
我看到他身边站着一个皮肤黝黑粗糙的村民,看上去有五六十岁的样子。
「他叫张向春,是张向阳的堂兄——你知道张向阳吧?」闻廷绪对我说。
「就是那个最早发现西夜遗址的小牧民,他现在还在喀什吧?」
「对哇,向阳还在喀什,他身体不好,早就干不动活儿了。」那个村民说道。
「如果没有记错的话,他还没四十岁吧?」我问。
「三十八,俺比他年长四岁,」张向春说着,「他身体不好是心病拖垮的。他说,凡是见过那种地方的人,都会做一辈子噩梦的。」
沙漠地区常年风吹日晒,所以人都显得老,按照张向春说的,他现在应该也就四十出头,但看上去却像个老头儿似的。
「向春大哥说,他愿意给咱们当嚮导。」闻廷绪说。
「他不害怕?」我问。
张向春咧着嘴笑了,他的牙齿暗黄,大概是这地方的水质太差。
「俺早就跟小阳子讲,叫他带着俺去找那个鬼遗址。他害怕,俺不怕,俺听说了,那里头有宝贝,俺喜欢宝贝。他说那里有好多死人头,阴森森的。
「他指了个大概的方向,但是俺单枪匹马,什么东西都没有,一个人去不成。这两天听说有人要来,俺就一直在这里等着。向阳怕死,俺不怕,穷比死更可怕。」
「我跟向春大哥说了,找到遗址,文物归国家,奖励归他——找得到给他一百万,就算找不到,也给他二十万块。」
我嘆口气:「好吧。不过,向春大哥,张向阳真的说清楚那个位置了吗?要知道沙漠里弄错了方向会要命的。」
「知道,这么多年,俺也往里头走过,反反覆覆琢磨过小阳子的话。俺相信肯定能找到那个绿洲,绕过那个绿洲继续走,就是遗址了。」
他这么一说,我也想起上次误入沙漠时找到的那个绿洲。
他说得没错,西夜遗址离着绿洲并不远,步行都可以到达。所以,张向阳虽然胆子小,但他对西夜路线的记忆却没有出过问题。
大概这是他人生中最重要的记忆吧。
张向春说着还拿出一个本子来。这本子显然有年头,连封面都还是十年前的最火的明星海报,他翻开本子,我看到他在上面画了长长短短的线条,做了密密麻麻的笔记。
「你们看。」他拿着本子,唾沫星子飞溅着冲我们说,「俺肯定不会白拿钱,这十几年以来,俺没出去打工,没种田种地,也没搬出村子,就专门研究这个了!
「几位老闆,这些年农场没了,田地荒了,乡亲们也都陆续搬走了,俺也有机会走,但俺一直留在这里,就是为了找到当年小阳子发现的那个地方!」
听张向春这么一说,就连冷麵冷心的闻廷绪也感慨万千。他回头对柏芽儿说了几句话,柏芽儿点点头,然后把张向春拉到了一边。
「我把给他的报酬翻了一倍,没想到啊。」闻廷绪对我低声说着。
「没想到天涯海角的一个小村子里,还有一个跟你一样对西夜念念不忘的人吧。」我把他心里的话讲了出来。
闻廷绪没承认,但是也没有否认,他只是对着广阔的沙漠,长长地嘆了一口气。
「十年之功。」他喃喃地说着。
这并不是一句吉利的话,因为当年在朱仙镇,岳飞被十二道金牌召还临安的时候,就曾经仰天长啸。
「十年之功,毁于一旦!」
当然,闻廷绪是不会讲出后半句话的。
「那地方深入沙漠腹地,通讯工具应该没有信号,到时一旦有什么事,咱们怎么跟外界联络?」我提醒他。
「放心,我等这一天已经好久了,为这个早准备好了全套的沙漠探险装备——包括现在世界上能买到的最强卫星电话。」
他指着最后一台越野车说:「你看到那辆车了吗?我还准备了一套能防干扰的信号中继站,到时候电话随便打,不用给我省钱——真不是我炫富,如果找不到真相,我就算后半生泡在钱海里都毫无意义。」
「明白,到时候我要频繁跟魏阳那边联繫,应该少用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