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墙、衙署、文庙、公产等,均须清查一次。
而仅盘查全县积谷一事,往往就需耗时数月。
如果认真走流程,繁琐的移交手续,一般需要数月甚至几年时间,这期间所需各项费用,须由县长个人承担。
如此,办移交就成了县长必须承担的一笔巨大的额外开支。
不单单是交接费用在迫使县长走向贪腐,民国时期与县长有关的上述种种制度设计,都是在逆向淘汰廉洁奉公之人。
总而言之,除了贪污腐败,县长几乎做不了正经事。
但如果做县长本就奔着贪污腐败而去,自然也就不必再做正经事,种种制度上的问题,也就不是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