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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上去,有点像不要脸的渣男说的话。」

寂寥的夜风中,卓俞站在伫立着高大的普罗米修斯像的喷泉前,皱着鼻子,「但是真的很奇怪。」

「你要是问我还喜欢沈文诚吗?我仔细想想,其实是喜欢的。」

「可是现在再看见他,已经不会想要和他整天黏在一起。他的电话打过来,比起高兴更多的是心累,有时候甚至会烦到不想接。今天晚上看见他为林时雨解围而丝毫不顾我的名声,竟然也没有多少心痛,反而有种「看来终于要掰了吧」的解脱。」

「可是我心里很清楚,我还是喜欢他的。而且说不定,这辈子再也不会像喜欢他一样去那么喜欢别人了。」

.....

夜风不止,把她的声音吹得很远,很空。

「正常。」

回答的是江时,在她旁边倚着雕塑,手里烟转了半天还是没点,语气平静,「初恋么,总是比较刻骨铭心的。」

「你的初恋也是这样的吗?」

「不是。」

「......你不是说初恋总是刻骨铭心的吗?」

「我又不是一般人,不能类比。」

行吧。

卓俞没有在这个话题上深究下去。

但是她想了想,又问:「你会不会觉得我很不负责任?」

「比如?」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抛弃沈文诚。」

「男未婚女未嫁,男方还精神出轨了,那公开分手和私下分手,都是个人选择,谈不上负责不负责。」

「那,你会不会觉得沈文诚很可怜?」

「哪里可怜?」

「就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被我抛弃。」

「那也是他自己造的孽,有什么值得可怜的。」

男人淡淡抬眸,「你当初被他耍得团团转,因为他人财两失的时候我都不觉得你可怜,他现在不过就是失个恋,程度差远了。」

「可是,他今天也算是在这么多人面前丢脸了。」

「影响不大。」

江时分析的很理智,「本来就不是同一个生活圈子的人,就算这件事情传出去,大家也只会记得是卓俞的前男友,而不是沈文诚。」

「......」

卓俞不说话了。

「所谓因果因果,世界上大部分灾难和痛苦,都是有原因。有的果掺杂了太多外因,有的果则纯粹是因为自作孽。对于前者,我们应该感到同情或者予以力所能及的帮助,因为这是人性;对于后者,」

男人的目光落在远处,神情平静地就像在念经,「就是活该。」

.......

——卓俞觉得江时说的很有道理。

所以当天一整晚,她都没有和沈文诚说一句话。

大大方方地招待客人,嬉笑怒骂都非常自然,不带半点彆扭。

让所有不明真相的人觉得,真的就只是一个前男友不甘心在故意没事找事而已。

也让沈文诚窝火的很。

宴会进行到一半的时候,卓俞清晰地看见,沈文诚拉着林时雨的手,从自己旁边强硬地擦肩而过。

她微微偏了头,望向他们的背影。

但这一次,她觉得他们之间那股旁人插不进去的和谐氛围并令人羡慕。

反而只充满了落荒而逃的狼狈。

卓俞没有哭。

她觉得自己变成了一个好坚强的人。

这场一波三折的生日宴,是在十点多的时候结束的。

作为什么都要顾一点的主人,她不仅吃不上东西,还要四处转,几个小时折腾下来,实在是累的够呛。

所以回到家后,她匆匆忙忙卸完妆洗完澡,连头髮都没来得及吹干。

倒头就睡。

她甚至没给自己留多少悲伤的时间。

反正手机上干干净净。

沈文诚没给她发一条消息,没打一个电话。

那就这样吧。

卓俞无所谓地想,明天还要上班呢。

骄傲的游戏策划,才不能在这些凡夫俗子身上浪费精力。

——虽然第二天早上,她是被手机来电铃声吵醒的。

「餵?」

「我是沈文诚。」

电话那头的男声清清淡淡,「我现在在你家楼下,东西都给你带过来了,你出来拿一下。」

东西?

什么东西?

卓俞还要再问,「嘟」的一声,电话却被直接挂断了。

「.......」

她心累地爬起来,发现才八点钟不到。

天哦,公司十点钟才上班。

昨天搞得那么累,江时特许她可以晚一个小时到。

结果他妈的七点半就被人给叫醒了。

沈文诚这个狗逼。

困意的力量是强大,卓俞还想回来补个眠,于是随便套了件外套,抓了抓一夜风干而显得格外蓬鬆的头髮,就趿拉着拖鞋下楼了。

妈妈正在客厅里敷面膜看新闻,见她从房间里出来,惊讶道:「你怎么起这么早?」

「有人说有东西给我,我去拿一下。」

「哎!你也不把睡衣换一换!真是的,这么大个姑娘了,怎么半点形象都不顾,你真是要把我气死.......」

卓俞乱糟糟地跑到了门口。

推开并没有带锁的栅栏门,发现外头果然站着沈文诚。

他的打扮一如既往,白衬衣,牛仔裤,帆布鞋刷的很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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