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页

一九五〇年一月二十二日,中共中央就积极争取十世班禅问题致电中共中央西北局、西南局,指示:班禅既已表示拥护毛主席和中央人民政府,我应积极争取之。在解放西藏的既定方针下,在实际工作的策略上,应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这时,在中央分管民族和统战工作的中央民族工作委员会主任李维汉,也建议中央:“由于历史关係及班禅集团的关係,由西北向西藏可以进行许多工作,建议中央正式通知西北局在这方面利用一切有利条件进行工作。”十月二日,中共中央电示中共央西北局并中共青海省委,指示:“关于班禅集团的各项事务,中央酉冬电已授权彭(德怀)习(仲勋)负责处理,望西北局即作通盘筹划,分别执行,青海省委应负的责任与工作,亦请西北局加以规定。”

十月昌都战役胜利后,中共中央西南局又向中共中央建议:西北局除承担进军后藏和阿里的军事任务外,还要承担这两个地区的政治任务,以便解决经济和运输补给方面的困难。中共中央接受这一建议,于十一月九日电示中共中央西北局、两南局:“因在解放西藏的整个作战中,西北人民解放军担负讲军后藏和阿里地区的任务,又因后藏为班禅集团历史关係最深而现在仍保有相当影响的地区,而班禅的工作则属于西北局,故刘伯承同志提议由西北局同时担负接管后藏和阿里地区的政治任务。为此,西北局应即积极进行各种有关准备工作,如政策、人员、统战工作等。”

遵照中共中央指示,中共中央西北局先后多次召开会议,认真讨论贯彻中央指示,决定组建专门机构,加强对十世班禅方面的团结争取工作。并确定由西北军区政治部联络部部长范明任驻班禅行辕代表,中共甘肃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牙含章“协助担任联络及领导工作”。中共中央西北局将有关情况报告中央后,中央即于十一月二十四日復电同意。

这时,十世班禅已派代表计晋美同中共中央就其随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藏等问题进行协商。九月二十三日,中共中央就十世班禅进藏已商定的事项电告中共中央西北局、西南局。十一月二十四日,中共中央又将周恩来与计晋美谈话的内容告知中共中央西北局,以便做必要的准备工作。谈话的主要内容:(一)中央同班禅间的合作是建立在互相信任与互相依靠的基础上;(二)必须尽一切可能争取达赖,主要是为了宗教关係与西藏内部的团结;(三)解放拉萨的进军还有一段时间,在此时间内大家积极做必要的准备,十世班禅方面主要是在中共中央西北局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帮助下努力训练干部。进军西藏、护送十世班禅进藏的准备工作正在抓紧进行。

在解放西藏的工作实施之初,十世班禅回藏的时机并不成熟。李维汉意识到了这一问题,致电中共中央西北局、西南局征求意见。习仲勋和中共中央西北局在仔细分析形势后,于十一月二十六日致电李维汉等,陈述他和中共中央西北局的意见。习仲勋说:“班禅集团进藏心切这是很自然的”,但“在目前情况下,班禅集团只有在全藏解放后或我中央政府与达赖政府谈判协议成立后,回藏才正合时机,过早对我解放西藏决策及团结全藏的方针都会有影响。这种精神已托汪锋同志赴兰(州)向他们就便反覆说明,要他们等待时机并将人藏工作进行充分准备。”并说:“以往中央指示各项已分别拟订具体步骤帮助积极进行。”

习仲勋和中共中央西北局的意见,与周恩来同计晋美谈话精神是一致的。当计晋美返回西宁时,周恩来叮嘱他路过西安时要“与仲勋同志详谈”。十二月二十五日,中共中央西北局再次讨论了护送十世班禅入藏问题,形成若干实施意见并决定 成立中共西北西藏工委,派专人去北京向中共中央汇报和请示有关问题。

一九五一年一月三十日,中共中央西北局统战部副部长汪锋和范明、牙含章到达北京,向中共中央统战部汇报工作。李维汉就护送十世班禅返藏、做好统战工作及争取和平解放西藏筹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他们一起向周恩来作了汇报,周恩来对西北地区进藏的任务、路线、部队隶属关係、进藏物资准备和十部等问题作了明确指示。

二月十三日,中央军委根据周恩来的指示,发出《关于西北方面参加解放西藏的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必须全部解放西藏,西北人藏工作必须于三月底以前完成一切必要准备,不得延误”,初步确定西北进藏人员数量:中共西北西藏工委一千五百人,家属一千人,班禅方面一千五百人。《通知》还强调:“所有中央允许班禅集团之条件,必须迅速尉满地予以实现,给班禅卫队配备干部及配备一个医务所和电台等,责成西北军区迅速解决。”

根据中央军委的指示,中共中央西北局和习仲勋进一步加强进军西藏、护送十世班禅的各项准备工作。二月二十七日,西北军政委员会正式任命范明为驻班禅行辕代表,牙含章为助理代表。三月十二日,中共中央西北局接到中共中央西南局关丁两南只能提供一千人进藏给养的电报后,又召开临时会议,专门研究进藏问题,决定压缩西北进藏人员,中共西北西藏工委为七百人,班禅方面为八百人,总计一千五百人。其中五百八的给养由中共中央西北局供给。

三月十九日,范明在青海省政协副主席扎西旺喜

本站所有小说均来源于会员自主上传,如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尽快删除。
本站所有小说为转载作品,如有侵权,联系xs8666©proton.me
Copyright © 2026 海猫吧小说网 Baidu | Sm | 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