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9页

习仲勋的讲话引起了强烈反响,对平反冤假错案的认识和开展工作的决心,大得人心,博得了与会同志的阵阵掌声。

会议期间,广东省党、政、军和各界代表隆重举行仪式,深切悼念党和国家的卓越领导人、久经考验的无产阶级忠诚革命战士陶铸,习仲勋和省里的领导人出席。习仲勋在讲话中高度评价陶铸的一生,号召大家学习他的崇高品质。他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事实充分说明,在陶铸的领导下,毛主席的革命路线在原中南局和广东省的各项工作中,是始终占主导地位的。原中南局和广东省委是红的,不是黑的。原中南局和广东的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是好的和比较好的。林彪、‘四人帮’一伙把原中南局和广东省的许多干部诬衊为‘死不改悔的走资派’、‘陶铸死党’、‘陶赵死党’等等,这完全是恶毒的诬衊和陷害,是为林彪、‘四人帮’篡党夺权的反革命阴谋服务的。今天,我在这里郑重宣布:凡是这类诬衊不实之词,均应推倒。”

中共广东省委召开的四届二次常委扩大会议,有力地推动了全省各地和各条战线的平反冤假错案工作。一月二十七日,习仲勋又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议,决定进一步抓紧清查和落实政策工作。会议指出:“当前要加强省委清查办和落实干部政策的机构和力量。落实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政策的工作,由省委统战部管起来。右派分子摘帽和改正的工作要抓紧。省委纪检委可多安排一些老干部,既要处理案子,又要抓党风。省委组织部要安排分批召开小型的退职离休老红军老干部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意见。省委统战部可分组召开会议,听取爱国人士的意见。”

在习仲勋领导下,省委和各级党委先后发出一系列平反冤假错案和落实各项政策的文件,切实加强落实政策的机构和力量,加快了平反冤假错案工作的步伐,一件件冤假错案得到平反。

习仲勋和中共广东省委还先后为在“文化大革命”中被迫害致死的林锵云、朱光、周小舟、邓文钊、冯桑、饶彰风等省级领导平反昭雪,隆重举行追悼会,对他们革命的一生给予实事求是的公正评价。习仲勋还主持了为中共广东省委原书记兼广州市委第一书记王德的所谓“六十一人叛徒集团”案的半反,恢復了其名誉和省委书记职务。

三月二十日,中共广东省委再次批转省委组织部《关于落实干部政策的情况和意见》。批示要求,各级党委必须切实加强领导,真正把落实干部政策的工作抓紧抓好,力争在今年上半年基本完成这项任务,国庆前圆满结束这项工作。之后,省委从省、地、县机关抽调二千四百多名干部,组成联合工作组,分赴各地检查验收。工作组共召开了三百四十七次各种座谈会,抽查审阅了二万五千多宗案件,并接待和处理了大批群众来信来访,加快了各项政策的落实和冤假错案的平反工作。

在落实政策、平反冤假错案工作中,习仲勋坚决贯彻中央“既要解决问题,又要稳定局势”的方针,亲自处理了一些重大案件,其中最突出的是“李一哲”案件和“反地方主义”问题。

“李一哲”案件,是“文化大革命”期间在广东乃至国内外影响较大的所谓“反革命集团案件”。一九七四年十一月十日,一张题为《关于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制——献给毛主席和四届人大》的大字报,张贴在广州闹市区的北京路路口i大字报写了六十七页白报纸,长达二万六千余字,署名为“李一哲”。

这份大字报抨击当时不完善的民主与法制,公开揭露林彪集团破坏民主与法制、大搞封建法西斯专政的罪行,指出其赖以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是延续两千多年封建社会的意识形态,林彪路线的表现形式是极左。大字报还不点名地指出江青一伙搞“反覆辟”、“反回潮”的一系列罪行,并联繫这些反常现象,分析我国上层建筑领域存在的严重缺陷。

大字报贴出后,广州为之震动,观者川流不息。不久,它便流传到内地,在香港、澳门、台湾以及海外其他地区也引起了强烈反响。“四人帮”头面人物江青说,这是“解放后最反动的文章”,王洪文则扬言要组织一百万人进行批判。广东省和广州市秉承“四人帮”的旨意,立即在机关、学校和工厂组织批判这张大字报的运动,先后组织了一百多场批判会和辩论会,其中不少是万余人的批判大会。这就是曾经轰动一时的“李一哲事件”。

按道理说,在粉碎“四人帮”后,因反对林彪、“四人帮”的“李一哲”应当平反释放。但在清查“四人帮”的过程中,他们的问题却反而升级了。一九七七年十二月中旬举行的广东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公开宣布“李一哲”是反革命集团,李正天、陈一阳、王希哲、郭鸿志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批与“李一哲”有牵连的干部和青年,也受到隔离审查和内部批判。

习仲勋来到广东不久,就注意到这个案件。而关押在监狱中的李正天,听说习仲勋到广东后,便两次给习仲勋写信申诉。他知道习仲勋因为一本小说《刘志丹》而蒙冤十六年,刚刚平反出来工作,能够理解他的处境,否则也不敢“这么冒险”。他的同伴也认为“习仲勋是个好人”,对习仲勋寄予很大信任。

习仲勋确实对这一案件十分重视。从一九七八年的八九月开始,他多次主持召开省委会议,研究“

本站所有小说均来源于会员自主上传,如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尽快删除。
本站所有小说为转载作品,如有侵权,联系xs8666©proton.me
Copyright © 2026 海猫吧小说网 Baidu | Sm | 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