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特别是邓小平同志关于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的一系列精闢论述,都是马克思主义在我国的具体发展,要贯彻到我们的具体工作中去。当前形势很好,要更高地举起改革的旗帜,突出改革的地位。
八月二十五日,回到北京后,乌兰夫、习仲勋以中央代表团名义向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写出了《参加内蒙古自治区成立四十周年活动的情况汇报》,对做好内蒙古的工作提出四点建议:
一、自治区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从自己的优势出发,贯彻落实“林牧为主,多种经营”的方针,宜牧则牧,宜农则农,宜工则工。粮食生产不可有丝毫的疏忽。要注意统筹兼顾,全面发展,不“单打一”,或“一刀切”。实行分类指导,发挥各自的优势,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二、按照《民族区域自治法》,儘快制定自治区自治条例。要发展本民族的传统经济,把民族地区的发展同民族自身发展结合起来。要不断加强民族团结、军民团结。关键是搞好领导班子的团结,使自治区党委成为各民族团结的核心。
三、在任何时候都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搞活,把十一届三中_全会以来党的基本路线贯穿到全部工作中去。要更高地举起改革的旗帜,突出改革的地位。在改革中,既要反“左”,又要反右,特别注意克服“左”的习惯势力的干扰,以保证改革沿着正确的轨道不断深化,不断发展。
四、自治区党政领导要把这次庆祝活动激发出来的人民群众的政治热情,及时引导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去,使自治区各族人民同心同德,奋发努力,为建设团结、富裕、文明的内蒙古自治区,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