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在1825年拥有的奴隶数目居西半球各国之冠,占整个西半球奴隶总数的1/3以上。不过其他国家实际买入的奴隶却比美国要多,巴西买入的奴隶就是美国的6倍。区别在于美国是奴隶能够繁衍后代并按自然规律保持人口增长的唯一国家——在西半球的其他地方,情况就不一样了,奴隶的死亡率是如此之高,出生率又是如此之低,以至于要不断地从非洲买入奴隶来取代死亡的奴隶。在其他国家里,维持奴隶的生活状况一般是更加野蛮的。当然,美国维持奴隶的状况也是残酷的——鞭打属司空见惯。把小孩子从其父母身边拉走卖掉的事经常发生,以致搞得奴隶们惶惶不可终日。强行将夫妻拆散也是常有的事——大约每6对夫妻中就有一对会遭殃。其他残忍和暴虐的行为,尽管是零星发生的,却是奴隶制度本身和奴隶主刚愎自用性格的固有特征。
从狭义的物质角度来看,美国的奴隶通常能吃饱低质量的食品,其住房——按今天的标准尽管算是原始的——堪与当时欧洲农民或工人的住房相比(甚至还要好些)。19世纪美国奴隶的平均寿命比美国白人的平均寿命稍微偏低,但却与荷兰人或法国人的平均寿命相等,并高于意大利人或奥地利人的平均寿命。当时美国奴隶平均寿命是36岁,而爱尔兰农民的平均寿命只是19岁。对奴隶主来说,奴隶是一种投资,而且是一种需要保障的投资。例如说,奴隶主通常会雇用白人工人——一般是爱尔兰移民——来从事那些被认为对黑人来说太危险的工作。
任何一种奴隶制的关键问题都是防止奴隶逃跑。在南北战争爆发前的南方,防止奴隶逃跑的办法不是筑起篱笆或设置岗哨,而是通过使奴隶处于无知、依附和恐惧状态来实现的。绝大多数奴隶既不会读也不会写,而且南方多数州都规定教奴隶识字属犯罪行为。正因为监禁奴隶的办法是使其无知而不是约束其人身,所以要暂时逃离一家蓄奴农场是容易的,但要永远地逃离是办不到的。由当地白人组成的巡逻队会缉拿在逃的奴隶,并对那些不管出于什么原因而离开所在农场的奴隶进行训诫或惩罚。
奴隶主借助衣食配给及日常生活、起居条件的组织管理,使奴隶成为他们的附属品。一个大奴隶主曾告诫说:“(务必)使奴隶养成全然依附你的习惯……”当弗雷德里克·劳·奥尔姆斯特德在南方进行的广为人知的旅行时,洞察到了这种哲学的实际运用。奥尔姆斯特德认定,南方人的办法是试图将奴隶训练为干活的机器人,但却“防止奴隶学会照料自己”。
由于其主动精神世世代代一直受到压抑,又由于他们缺乏激励,只想把工作做到仅足以不受惩罚的程度,奴隶们养成了磨蹭和逃避工作的习惯,这种习惯在奴隶制本身消失之后很久仍然在他们身上存在着。南北战争前,欺诈和偷窃是南方奴隶当中的通病,这些恶习在奴隶制结束后也存在了很久。
黑奴在他们自己人当中,也需要逐步形成某种生存模式。种族团结是基础,向白人出卖同族是不可饶恕的行为。甚至奴隶监工头(一个直接指挥其他奴隶并被授权实施惩罚的奴隶)也不得不按照这个规矩作出让步。在大型农场主家里做佣人的一些黑人奴隶,可能会与主人家庭成员形成亲密的个人关系,但是黑奴内部的纠纷和向白人出卖同族不是一码事,他们也不敢跨越这条鸿沟。
黑人世界是奴隶们可以寻求情感满足和亲密关系的场所,在这个世界里越轨即意味着个人的灾难。所以,黑人社群的行为规范是有分量的,即使在没有官方支持或没有行政机构来强制实施的条件下也是如此。例如说,奴隶当中违反乱伦禁忌的程度,普遍比当时的白人来得轻微。在白人奴隶主当中,交表婚(即第一代堂表亲联姻者)属普遍状况,而在黑人奴隶当中,这种婚姻却属罕见,仍然保持着欧洲人和非洲人在乱伦禁忌观念上的差别。简言之,黑人社群有其自身的行为规范,这种规范并不仅仅是白人模式的摹本。甚至白人奴隶主也觉得让自家的奴隶与生活在别的农场或棉花农场的奴隶结婚以迁就黑奴严格遵守乱伦禁忌的做法,是对自己有利的,哪怕按照白人的标准来看,自家棉花农场的黑奴当中本来就存在着可供选择的婚配对象。曾经有这样一个罕见的事例:在一个奴隶核心家庭里,父亲乱伦,使得自己的女儿怀了孕,主人不得不把这位父亲卖掉,因为其他奴隶威胁要杀死他。
奴隶当中自有其风范和习俗。年轻人称呼年长者为“叔叔”或“婶娘”(白人禁止黑奴相互使用“先生”或“太太”一类的称谓),并在遇见年长者时脱帽,以示敬意。当一对黑奴夫妇未经准许到棉花种植园范围之外而被巡逻人员抓到时,丈夫准会除了自己挨一顿鞭打之外,还主动代妻受过,再挨一顿打。
除了习俗,奴隶社群还逐渐形成了自己的文化。最值得一提的文化产物是黑人圣歌,这种圣歌后来派生出感伤乐曲和爵士乐曲,从而为整个美国流行音乐的发展奠定了基本的框架。某些黑人民间乐曲还被德沃夏克新世界交响乐团所采用。班卓琴就是奴隶制时代的一位自由黑人制作出来的。黑奴的寓言和民间传说,还为南方的一位白人乔尔·钱得勒·哈里斯整理的《兔哥哥》一类的故事集提供了素材。和古希腊的那位奴隶伊索创作的寓言所不同的是,美国黑奴讲述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