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分为上府,中府,下府。
定粮二十万石以上为上府,以下为中府。十万石以下为下府。
县的等级也是根据纳粮数目划分的,纳粮十万石为上县,六万石为中县,三万石以下为下县。
新朝建立三十多年,上下县少,中县比较多。
说明大殷朝老百姓整体生活相对来说还算不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