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章 不速之客四

小说:小城女律师 作者:莫惜春衣

心,迟疑地问商洛宇,“能不能以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依据有关司法解释,所谓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已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等书面决定。

商洛宇苦笑,“你自己也说过是被害人,可是黄小田不是被害人,而是被害人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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