跺着气就没了,手也欢快了起来,叮叮裆裆的跺着肉给张欢华包肉饺子吃。
剩下张欢华敛眉站在客厅里,想着办法要把小鬼打发出去来得好。
人长大了,也不天天跟在他身边不是?
张欢华透露出了钟苟可以独立的讯息,钟苟接受到了意思,但可没有独立出去的念头。
他早就认定了张欢华,说句恶俗点的话,没张欢华,他可能连狗都不如地死了或者正在死的途中,就这么一个人,把他好好的养了这么两年,回头给了他一大笔钱,把后路安排得妥妥当当地让他去飞……飞你妹啊飞,这败家子,真是钱多了把脑袋也给撑傻了,花这么多钱完了就把人放走,钟苟一站在他那立场想想觉得肉疼得慌,这得多大的败家子才干这么缺心眼的事啊?你说他能离开么?这败家子要是这么多来几次,这不得穷死么?
再说,按这败家子这脑容量,以后还不定给谁骗去了……想到此,钟苟更是一百万个不放心,誓死一定要当条合格的看家狗,不让这败家子被谁欺负了去。
钟苟如此认为,对张欢华本性上的吃人不吐骨头视而不见,张欢华见他还真是这么认为,过了几天,也就不再提起这事了。
还是那句话,钟苟太合他的意,大多时间不来烦他,平时也就喊喊他吃饭,偶尔要跟他去做点什么,也会提前征询,他要是拒绝,他也不会再多问。
这么合性情的一个人,张欢华觉得自己这么对人不轻易有好感的人对他都有说不出的喜欢,没必要真打发他走。
张欢华不是什么好人,这是实在得不能再实在的话。
事实上,他不仅不太好,大多时候手腕也挺狠毒的,这点浦志成完全可以证明。
浦志成儘管是个高级打工仔,但本身在商界打滚了二十多年,本人就是个巨大的资源库,最终选择死心塌地决定为张欢华一个人干活,也是图张欢华的行事风格──挣钱挣得多大都很低调,连露面都不愿意,底子更是让人捉摸不得。
他从美回来只跟人吃了顿饭,土地纠纷的事转眼就解决好了,政府又重新给予了一个新的报价出来,比原先的强征翻了百倍的价钱。
而这当口,张欢华也没鬆口,明着跟上面的一把手毕恭毕敬,什么都与法挂钩,与之周旋的时候迅速动手与上头的上头打好了口头关係。
现在,他们会在政府计划的经济区里把那两块土地规划了出来,准备建两幢大厦,并且快要得到了上头的首肯。
一本万利的事,张欢华回来不到一个月,就强行进入这条强烈的食物链中,完全取得了先机。
连浦志成都不得不承认张欢华手段够狠,够准,也够快。
一般商人的毛病是后期资金基本没有,但张欢华却是底气十足,他的固定资产早被他家那几个阴险的老头子分整为零地隐藏在各个稳当行业领域,一旦哪方面有所需求,调集资金的速度都不会超过一个月。
而浦志成作为前期为老头子们服务的骨干,现在是张欢华的心腹,其实都不太清楚这位公子爷的真正底细……以前他还有些好奇心,但这几年他是完全没有了,钢筋水泥中培养的丛林意识让他知道有些事知道的越少越好,就算是老闆的,再好奇也还是少去过问。